伊朗努尔新闻网:伊朗常驻联合国代表阿米尔·赛义德·伊拉瓦尼致安理会信件全文译文如下:
继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外交部长2025年9月27日信函之后,我谨以最坚定的措辞,对秘书处今日就所谓"终止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制裁决议重新生效"一事向"成员国通报"之举,表达绝对反对。在此,我提请阁下关注以下要点:
第2231号决议并未授予秘书长或秘书处任何权限,以认定、宣布或就所谓"终止决议重新生效"向成员国进行通报。该决议在操作段落第11和12段中已明确规定具体机制,并将相关事项完全置于安全理事会职权范围内。秘书处通过单方面行动超越自身权限,侵入了安全理事会的职权领域。
2020年10月的先例明确:当美国提出关于所谓"快速恢复制裁"机制的类似主张时,安全理事会内部对此类主张有效性的深刻分歧,阻止了秘书处采取任何单边或行政措施予以实施。当时展现的克制态度,再次确认了秘书处根据第2231号决议在此类高度争议事项上不具备任何独立行动权限。
尽管安理会成员间存在明显根本性分歧,且2025年9月19日安理会会议上未达成共识,秘书处仍蓄意发布此通知,实质上偏袒了三个欧洲国家和美国的立场。此举构成对《联合国宪章》第一百条的严重违反——该条款要求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不得寻求或接受任何成员国或外部当局的指令,必须恪守最高标准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秘书处在此事上的偏颇行为,已损害其作为国际文职服务机构的中立公信力。此等行径严重削弱成员国对秘书处办公室的信任,并为秘书处角色的政治化开创危险先例。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坚决反对秘书处今日之举,认定其无效、非法、缺乏任何法律依据且公然违背《联合国宪章》。我们严正要求立即纠正这一严重违规行为,并确保秘书处完全遵守《宪章》第一百条之义务,避免今后对此类事务的任何进一步干预。
敬请将本函作为安全理事会文件分发为荷。
伊朗努尔新闻网